据2018年农业农村部调查,我国平均每个村有3个农民合作社。截至2018年,登记在册的合作社超过200万!入社农户1.2亿户,接近全国农民总数的50%!数量之庞大,可见一斑。
“空壳社”犹如“耗子屎”,套取补贴人人骂
农村合作社拥有如此庞大的基数,其中不乏滥竽充数者。这些合作社不是经营不当,就是根本没经营,可以说就是靠国家补贴救济的“空壳社”,也难怪农民朋友中,会有“合作社就是在骗补贴”的声音。
那么,“空壳社”到底有多少呢?有关专家有这样一种描述——三个“1/3”。什么意思呢,就是能够对成员有明显带动作用的农民合作社,约占总数的1/3;基本没发挥作用或趋于倒闭占1/3;剩下的1/3介于两者之间。
好消息:11部委联动“农村合作社大扫除”
今年的2月份,11个部委联合发文,全国正式开展清理农民专业合作社“空壳社”的工作。
有人提问
被清理合作社的资产怎么处理?会给村民分一些吗?
2019年4月28日,农业农村部发布《农民专业合作社解散、破产清算时接受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形成的财产处置暂行办法》,其中对如何处理这部分资产有专门的描述。
“办法”第八条:清偿债务后剩余的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形成的财产可以划转给财产所在地的其他农民专业合作社、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代行村集体经济组织职能的村民委员会持有。
计算公式:剩余财产中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形成的财产总额=剩余财产金额×(专项基金中国家财政直接补助金额÷所有者权益金额)。
“哪部分资产进行划分”,打算“划分给谁”,细心的朋友应该都注意到了。这里再用白话解释一下,如果你村里的“空壳社”被解散、破产清算了,清偿合作社的债务后,剩下的资产中由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形成的这一部分,才有可能会划给村里。
这些资产可能划分给同村集体的其他合作社,或者直接划给村集体。
如果划给合作社,那么作为该合作社的入股成员,按照合同应该都会有一部分收益。如果划给村集体,就要看村集体决定如何处理这部分资产。
当然,“办法”还是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果你有意见或建议,可以参照图中的展示的方式,进行递交。